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父母出资买房子是我和我丈夫的名字。 现在去公证所公正的是自己的家,离婚的话这个公证书有效吗

离婚
2020-04-30 14:27: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则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按照您说的这种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可以说明这个房屋的所有权是夫妻两个人的,男方的那部分可以视为女方父母对男方的无偿赠与。
    三、这种情况,如果离婚,按照产权登记的内容,男方是有权分得一半的产权的。
    四、不过,在我国,赠与是可以撤销的,女方的父母有权撤销赠与。可以与男方协商撤销赠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撤销赠与。
  • 需要看是婚前赠与还是婚后赠与,以及婚后赠与是否明确只赠与男方一人,只赠与男方一人属于男方一方的财产,不能当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是男方父母买房并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是对男方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女方方父母买房并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