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公向信用社借了6万元,信用社有房照,现在人死了。 现在法院起诉了我的继母,她不想去法院,也没有偿还的能力。 不去会怎么样

2020-04-30 13:2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如果超过2年诉讼时效,银行起诉你,也赢不了
  • 会起诉,有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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