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我是农村人,读中等专业把户口迁到学校,没有工作就迁到农村,但是非农业户口的人、孩子的户口也跟在上面,非农业户口的人不分土地栽培,为了生存,想把非农业户口变成农业户口。 这样怎么办才好呢?希望您能回复我,谢谢您啦! 什么?

2020-04-30 11:49:45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落户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 这属于亲属投靠的情形,去派出所户籍科开亲属关系证明即可;亲属投靠情形: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属关系;办理程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条件: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
    (4)迁入人员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
    (5)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地点(址):派出所户籍室。
  •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这属于亲属投靠的情形,去派出所户籍科开亲属关系证明即可;亲属投靠情形: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属关系;办理程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条件: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
    (4)迁入人员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
    (5)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地点(址):派出所户籍室。
  •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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