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前一个礼拜在施工工地干活儿掉下去的,造成右脚后跟骨折,经医院门诊医治后在家里歇息而且按时复诊,我想问一下施工工地老总应当帮我如何赔付?

2020-04-30 11:2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民工在工地摔伤得不到赔偿,可以找哪些部门?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工伤赔偿可以先找用人单位主张,一般是按照社保机构确认相关的赔偿。
  • 根据具体赔偿项目分析,例如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