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弟弟被小偷确认了身份,警察以赃物的名义被带走,警察在家里没有发现赃物。 一天后被关进拘留所。 弟弟平时确实有贩卖赃物的行为。 我想问一下弟弟是否被认定为赃物罪,如何判断,家人应该有什么样的觉悟。

刑事辩护
2020-04-30 08:2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叫销赃罪,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法律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如果销赃的数额已达到五万元,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312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肯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刑法》中“销赃罪”已经改为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构成窝赃、销赃罪包括四种行为:  
    1.其中窝藏是指将赃物隐藏起来,不让他人发现或者替犯罪人保存赃物,使司法机关不能获取;  
    2.转移是指将赃物转移到他处,以使侦查机关不能查获;  
    3.收购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赃物,个人为自己使用而买赃的不构成犯罪;  
    4.代为销售是指代犯罪人将赃物卖出的行为。只要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财物,又实施了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四种行为中任何一种的,就构成犯罪。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窝赃、销赃罪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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