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刑事辩护律师,我觉得咨询一下,我恋人因工伤事故住院治疗,工伤事故早已定了,如今早已住院,住院病历上,手术治疗期内是一级护理,其他医治期内是二级护理,现在我想向企业理赔医护期内的花费,但我也不知道如今一级护理和二级护理是要多少钱,是按,钟头,每日,還是一个月测算,理赔的情况下还必须向企业出示什么有关证实,不便刑事辩护律师给我解释一下

刑事辩护
2020-04-29 16:45: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伤住院医疗费由谁承担?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
    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但是你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与用人单位有关于工伤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进行工伤索赔。
  • 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
      
    一、 办理机构
      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二、 申办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中,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
      
    2、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
    (4)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5)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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