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交通事故罪于2016年4月被判刑11个月,执行1年监禁,2017年4月刑满,还有执照被吊销,什么时候可以重新发行驾照

2020-04-29 16:33: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司机负主要责任,死者家属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就不能判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事故通常情况下只是民事纠纷,不会构成犯罪的,如果涉嫌交通肇事罪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缓刑的适用范围如下:
    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
    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
    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
    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
    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
    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
    7、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
    8、自首立功的相对于被迫认罪的要优先考虑;
    9、无前科的相对于有前科的要优先考虑;
    10、社会影响小的案件相对于社会影响大的要优先考虑;
    11、行为人犯数罪时一般不要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可以适用缓刑,但还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
  • 交通肇事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
    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它们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应严格划清它们之间的界限。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前者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虽然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构成该罪主体,但他们也必须是在操纵交通工具、交通设备,与交通运输人员不同的,仅是他们不具有交通运输人员身份;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前者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严重后果是由于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引起的;后者的发生与交通运输活动无关,严重后果是由于行为人在交通运输活动以外的日常生产、生活中马虎草率、粗枝大叶,不细心谨慎引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