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全款买房买的车,随后和汽车租凭公司签署的挂靠合同跑滴滴,签的三年,合同书上标有每一年3000元附加费,如今满一年,我觉得终止合同。可是汽车租凭公司要我将剩余2年的附加费给他们,合同书上沒有写有关提早终止合同的条文,我想问一下汽车租凭公司这类规定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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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属于一种常见的合同违约情形,一般来说:
1、在租赁关系中,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时候,应该提前一个月来告诉对方,若不告知对方,属于违约行为。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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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①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
②租赁设备的数量和质量;
③租赁设备的用途;
④租赁期限;
⑤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⑥如设备在异地,应约定设备的运输、拆卸、安装等事项及相关费用;
⑦如需出租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应约定具体的时间和费用;
⑧租赁期间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一般由出租方负责,也可另行约定;
⑨违约责任;
⑩争议的解决方式,一般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再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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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