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职工负伤手臂骨折,企业但买的是团体意外险,没进级意外保险的残废残废级別,我想问一下有什么赔付

2020-04-29 13:16: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
    你需要先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为准,鉴定的结果可作为赔偿的依据。
    具体划分
    2.1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2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2.3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2.4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2.5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2.6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2.7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2.8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2.9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2.10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以上可以参考。具体可以试试到p/法律咨询吧询问赔偿问题。
  •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1,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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