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以前买手机收货是假的,我回到快递室把我的钱还给我。 交了运费大约半年了。 突然有人给我打电话,叫我暴力团伙,说把手机拿来,不付欠债公司的钱,来找我的家人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0-04-29 12:35:42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邮政法》第33条规定,邮政企业对于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缺少,除了挂号信件、保价邮件和非保价邮包,其他给据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规定,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时,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2倍。
    《民法通则》第112条第1款和《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均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可见,《邮政法》实行的是限制赔偿原则,这与《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赔偿原则是不一致的。
      作为行政规章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与作为法律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相比,只能是下位法,当其与上位法发生冲突时当然不能被适用。即便是作为法律的《邮政法》作出这样的规定也应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因为《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是我国的基本民事法律,是全国人大制定的;而《邮政法》是一般法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由于存在一定的风险,消费者在快递服务中可以选择保价服务,一旦邮件丢失,可按照保价的金额获得高于未保价服务的赔偿。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相关案件,法院认定保价与不保价规定均为无效的格式条款,即不论是否保价,只要是快递公司造成的消费者货物丢失,其均应按原价进行赔偿。  邮件丢失后如何索赔?其实这在我国各地的司法判例中并不一致。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我国法律之间有着不一致的地方,有冲突。以邮政信件丢失后的民事赔偿而言,《民法通则》是采用填平式的赔偿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而《邮政法》采取的是有限赔偿的原则,在国务院规定的赔偿标准内进行赔偿。
    例如某特快专递邮件使用须知规定:“未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邮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赔偿。”我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指出“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在审判中,有的法院依据《民法通则》,也有的依据《邮政法》。  在各地审判实践中也一直有两种差异很大的判决。有的法院认为,快递公司的《契约条款》是格式条款,其实质是减轻自身责任,侵犯消费者的利益,这种格式条款应当是无效的,快递公司应当按照客户的实际损失赔偿;但也有的法院认为,快递公司的《契约条款》不是格式条款,其理由是,《契约条款》中已经提供了交寄货物“保价”这一方式,客户如果觉得货物重要,完全可以通过保价的方式来消除风险,因此,邮件丢失后,没有保价的货物,只能按照约定的赔偿最高额200元来赔。
  • 协商不成,立即到消协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以欺诈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你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配合你就要收集证据自己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有有效期的,公司一个月个人一年。区别在于,公司一个月内上报,医疗费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当然得你们公司给你买了工伤保险),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医疗费由公司承担。
    如果公司不平配合,你就要收集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和公司负责人的谈话录音、厂牌、合同等等,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这里同时要你出具工伤事故证明,比如同事写的事故发生经过并签字按手印,或者事故的视频什么的。
    认定之后,等病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这里要出具医院的出入院证明材料,所以自己一点要注意收集一切与你工伤事故治疗的资料,最后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赔偿。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具体量刑看数额确定。  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取保候审保证金最低一千,实践中很多都上万。  相关规定: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八十三条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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