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朋友在超市工作,签了合同。 但是,他工作了三个月,不想干,人不仅不给最初三个月的工资,而且不让他去。 我可以领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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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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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应当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支付双倍工资,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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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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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