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结婚两年多了,在今年8月份时他的女同事发短信说我老公关心她,爱她,我看到后质问老公,他说他同事误解了,但是以后我们总是不断争吵,当时他曾经给我写过保证书,说以后离婚孩子归我,财产归我,账务归他,并且按了手印和签了字。昨天晚上我们又争吵了,而且每次争吵他都会对我又肢体上的伤害,每次我都忍让,为了孩子能有一个完整的家,我忍了不知多少次,可现在我受够了,昨天晚上他说即使我有协议孩子也归他,因为我没上班,即使上班了孩子也还是他的,我想问如果离婚孩子会归我吗,孩子现在一岁零一个月,孩子哺乳期,如果出了哺乳期我又不上班,孩子能归我吗?他签的协议有效吗?他有房有车,没存款,但我又存款,是结婚以前的,如果离婚他会得到我的财产吗?他爸妈有钱,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他们会争夺吗?与他爸妈有关系吗?

离婚
2018-09-22 19:2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妻子可以在哺乳期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
    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
  • 夫妻离婚只有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
    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哺乳期内以跟随母亲为原则;哺乳期之后,双方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达不成协议时,若抚养孩子一方存在如下情形,可起诉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法院通常会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