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有一个亲戚,因为故意伤害一个人的死亡,无期徒刑,19年,10年半的有期徒刑,可以假释吗?

刑事辩护
2020-04-28 16:38: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
    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  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最终也会使用上刑限。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犯故意伤害罪的,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假释,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由执行刑罚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法院作出是否予以假释的决定。
  • 您好,需要执行6年以上的刑期才可以申请假释,执行的刑期达到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可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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