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东莞买了一辆二手车。 由保证公司融资了。 最后提车的时候,必须多收两件以前没有说过的费用。 一个是车的抵押费1200,交给了当地的乘务员。 还有三年的GPS流量费用3000。 这是买车前没说的费用,这是合法收取的吗?

2020-04-28 15:10:38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1、你有权给别人担保买车。《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买车人不还钱,银行有权要求你先行偿还。
    4、《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申请二手车贷款必须具备,身份证和固定住房,这是首要条件。  第二就是年龄的要求,一般是在20到60岁的公民,而且您必须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收入,以此确保按期偿还车款本息的能力。  贷款买二手车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和证明:  
    1、购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和收入或者劳动证明;  
    2、贷款购车人与其配偶的关系证明;两张一寸近照。  贷款买二手车的流程:  
    1、到二手车经销点资讯并填写申请表;  
    2、将所提交的资料交连锁店初审;  
    3、交首付款、选定车型、与经销商签定购车合同、办理保险等;  
    4、银行受理、批准;  
    5、经销商为客户办理车辆相关手续并交付车辆
  • 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
    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
    《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 买车贷款有正规的担保公司是可以不需要担保人了  通常情况下,在通过正规大型的担保公司贷款的时候,还是比较靠谱的。不过,需要借款人注意以下问题:  
    1、寻找担保公司的时候,需要找正规大型的担保公司做担保,担保公司的手续要齐全;  
    2、找担保公司贷款不能完全保证借款人就一定能获得贷款,担保公司的作用仅是为借款人做担保。如果借款人资信条件太差的话,申请贷款也是有难度的;  
    3、通过担保公司贷款所产生的费用会比直接通过银行贷款的费用高一些;  
    4、找担保公司贷款,一些担保公司可能会要求借款人支付押金,在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要忘记要回自己的押金;  担保贷款买车来说可以概括为以下流程:
    1.订车
    2.交纳首付
    3.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发放贷款
    5.提车
    6.还款。  因此,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当注意是否符合以上流程,另外购车时应当尽量选择正规经销商以及正规银行放款,不要贪图小便宜。
  • 申请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购车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住房证明、收入证明(月收入须是月还款的两倍)、两张一寸近照,购车人如已婚,还要结婚证及配偶证件。二手车贷款流程:把相关资料交与经纪公司进行初审;缴纳首付款;选定拟购二手车;与经销商签订购车合同、为车辆投保(一般要求为二手车重新投保);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决定是否审批;办理车辆相关手续并交付车辆。
    国家法规限制: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50%
  • 如果有担保公司加入到其中的话,担保公司的作用是为平台提供债权和为投资者进行担保。担保公司和银行的关系一般来说只有业务往来,比如银行个贷等部门的相关业务需要作担保才会找到担保公司。具体P2P担保公司不一样,比如69贷的担保是
    1、借款人自身对借款做担保
    2、借款人找来第三人对借款做担保
    3、钱商对借款做债权回购和担保保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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