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怀孕已经三个多月了,可以申请离婚吗?因为他的家人和他绝对没有关系,和他结婚后生活费也很少。 我大部分时间都在我父母家吃饭。 8月15日离开亲戚的他父亲让他买了礼物。 毕竟,他的儿子还不高兴。 听说家人想要钱,结婚了,还是听说家人想要钱? 在这种情况下你能申请离婚吗?

离婚
2020-04-28 08:20:26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离婚后才发现已经怀孕,如果女方生下孩子,孩子的抚养费等费用男方是必须支付的。户口的话“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这里说的是,离婚期间孩子已经出世的情况,在离婚后孩子出世的,孩子一般应该归母亲抚养,在这个时候孩子的户口应该是跟随母亲的户籍地走的,就是说,离婚后发现怀孕,小孩户口应该在母亲的户籍地办理。
    具体来说,离婚后发现怀孕并生下的小孩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与婚生子女地位是一样的,都可以上户口。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 男方不得诉求离婚
  • 你好,你方可起诉离婚,更多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 怀孕中,孩子还没出生,离婚时不存在孩子抚养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女方坚持离婚的除外)。

    怀孕期间离婚后生育子女的,子女当然由女方抚养。
    但男方也应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 男方不得诉求离婚
  • 你好,你方可起诉离婚,更多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