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私人贷款!我欠1万元,没有借款人的名字!我今天借了1万元!借款人签名!经纪人签名!还款日期结束。

2020-04-27 21:27: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以偿还部分双方协商各自承担比例。
    2,如果一方在借贷时明确为个人债务的,离婚时由借款方承担偿还义务。
    3,如果所借贷债务的利息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认定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 民间借款不还法院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的可执行财产。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
    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
    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对方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
    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
    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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