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写着8个月的满月是使用期,领导人因为什么都没有,再开除我4个半月,我还要求补偿2个月的工资,可以支付1个月的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27 20: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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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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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正确。是一个月,没有代通金。
2、按实发工资。
3、可以,但是对方提不提供又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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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要看员工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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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