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店的旁边有很多东西,免不了有不能检查的食品。 被消费者购买过期食品,店的责任是什么,或者需要多大程度的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0-04-27 20:12: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如果商家出售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但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且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根据该法第96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的规定。所以消费者可以向商家索赔损失。如果和商家协商无法解决,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温馨提示: 
    (一)注意投诉的时间问题   投诉首先是个时间问题,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是,消费者如何与商店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要拖得时间太长,因为时间一长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   另外,一些不宜存放的商品,时间长了,很难鉴别其质量问题。特别是实行“三包”的商品,一旦过了“三包”期会增加解决争议的难度。所以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二)以下6种情况之一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1、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不含农民购买自用的生产资料);   
    2、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   
    3、个人私下交易商品,属于违约纠纷的投诉;   
    4、提不出被投诉者的名称、地址和必要证据的投诉;   
    5、司法、行政部门已受理的投诉;   
    6、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投诉。
  • 如果是购买的商品对消费者人身造成伤害,消费者可以提起诉讼,要求销售者和生产厂家赔偿损失。法院专门有一个案由就是处理这方面的问题的: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侵权责任法》第五章产品责任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二条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四十五条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四十六条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四十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商场买到过期的食品,可以向卖家要求赔偿损失。除了向卖家要求赔偿损失,能否要求生产厂家或者卖家支付赔偿金,在怎样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又是多少呢?下面由为您整理。   在商场买到过期的食品,根据最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可以要求商场“退一赔十”。法律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由于所购食物已过保质期,可以认定该超市对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明知的,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存在过错,因此,你可以持购物发票和食品包装袋到该超市商场要求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该商场应当给予赔偿。   相关法条:   《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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