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前夫和我没有登记结婚,分居,他没有给孩子赡养费,我们之间没有财产,所有的外债,是他自己的外债,我们一起生活了两年,花的是我的薪水钱,还为他借了几万,现在他不管孩子,他自己的名字也没有财产,回到他的前妻身边,每天都戴着一张卡,不干活,这种情况可以起诉支付费用吗?

2020-04-27 18:5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婚姻法》24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力。第8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既确立夫妻关系。
    二、根据上述规定,没有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的民间认为的配偶,在法律上不给予承认,所以不能继承遗产。
  • 这要看婚后有没有取得财产,婚后各自取得的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与是否实际在一起生活没有关系。
  • 没有登记结婚,在法律上不是夫妻,分手不用补偿,也无权干涉你的自由,只是若期间有收受男方类似彩礼的财物需归还男方。若为事实婚姻,期间创造的财产平分就好了,不用犯愁,你又充分的自由并受法律保护,必要时可以借助法律或公权力机关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 涉外婚姻法律怎么规定结婚事宜? 涉外婚姻
    《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七条 【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意思就是说,中国人跟外国人结婚,如果在中国登记注册,就适用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调整,如果在外国登记注册就是适用登记国的法律;离婚适用您起诉地的国家的法律。不需要重复注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