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的轻型汽车是2019年6月14日等信号灯,我开的车在左转弯处被后面跑来的拖车撞倒,事故后警察决定全部责任,所以我50天不能正常上班了。 之后,联系事故负责人,得知此事故未被本人通知时已售出,并询问对方是否可以承担我的过失费用。

2020-04-27 16:30: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报案解决,有人员受伤,或者有重大经济损失,抑或双方对事故责任判定有争议的,无论出现哪种情况,必须保护现场并立马报案(交警以及保险公司),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再到相关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维修。险公司处理,保险公司会根据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标准及赔偿额度进行赔付。
      事故处理几点注意
      
    1、如果有人员受伤,一定要及时送往医院。即便伤势不严重,关于私了也一定要谨慎,最好不要私了。
      
    2、如果不打算私了,一定要在48小时内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不然48小时之后,保险公司可能不会受理,尤其是非机动车事故、人车事故。
      
    3、不管是哪一种事故,现场取证都是很重要的,在发生事故之后,不要移动事故现场,要及时拍照取证。
  • 交通事故理赔的步骤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 交通事故
    1、事故责任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2、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再计算赔偿金额。
    3、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财产损失等。死亡的则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4、具体的赔偿数额要看户口、年龄、法医鉴定结果和交警出局的事故认定书等才能给你具体的计算。
    5、将相关的责任主体:车主、司机、保险公司、挂靠公司等一并起诉,这个需要看具体案情了。 另外,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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