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晚上喝酒骑摩托车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等,我们赶到现场后,爸爸一个人撞到他的人逃走了,我爸爸现在还在医院! 医生诊断为右肾破裂,这样抓害者应该怎样处罚? 责任是谁?

2020-04-27 16:0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从传统民商法理论来看,机会丧失理论亦有一定的适用空间。合同法上,机会丧失理论主要适用于这样的情形:如果合同约定的内容就是为一方当事人提供一个获益的机会,则因一方违约导致该机会丧失当然应该予以赔偿。
    本案中,由于证券公司的原因发生了系统故障,使周某如丧失了利用原有股票进行交易的机会,从根本上剥夺了股民获利的可能性,如不让证券公司承担任何责任,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平、诚实信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就无从体现,客观上也放纵了证券公司违约行为的发生。
    所以,法院可依据民法通则的原则,酌情判令证券公司对股民交易机会的丧失给予适当赔偿。
  • 如果是工伤也是交通事故,工伤和交通可以同时申请赔偿,但是我国的政策各地执行不太一样,一般是采取总额补差的办法 。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赔偿问题。
    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丧葬费等费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不再发给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交通事故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 酒驾是行政拘留,醉驾是刑事拘留。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自2011年5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5月1日起,醉酒驾驶一律以“危险驾驶罪”论处》。。醉酒驾驶,除吊销驾驶证之外,5年内还将被取消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此外,醉酒驾驶的驾驶员还将面临1至6个月的刑事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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