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丈夫在一起两年了,我们没有结婚证明,但是有女儿。 这个协议怎么写,需要公证吗?

公证
2020-04-27 14:3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此婚姻是无效的,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原则上是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分割财产的时候也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孩子抚养归属,一般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不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
  •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有以下内容
    1、要写明双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2、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3、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4、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 您好,离婚协议内容涉及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写清楚了正常没问题,但还是建议委托律师审查或是拟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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