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东莞市交通事故律师收费标准是百分之二十是多少的,

2020-04-27 10:58: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死亡父母赡养费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律师收费标准不一样,本律师收费按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办法执行,建议您咨询您选择的律师。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1000—3000元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6%—5%500000元以上元以内5%—4%元以上元以内4%—3%元以上元以内3%—2%元以上2%—1%
    三、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8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代理申诉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1000—6000元。
    (二)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请律师费用在各地都不一样,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律师,行政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两种。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
    (4)行政案件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
    其他诉讼费用,主要有:鉴定费,勘验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费,复制本案庭审记录材料和法律文字所需要的费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费用等,一般由法院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或按实际成本收费。

  • 1、车辆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害,虽然已经得到修复,但是车辆的使用寿命、安全性能、舒适性、驾驶性能肯定降低,且在汽车交易市场上对于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显然估价比原先无事故的车辆要低,损失是客观存在的,这一价值的差额应该属于民法的损失范畴,受害人的权益应该得到救济。
    2、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车辆减值损失的赔偿虽尚无明文规定,但并非完全否认车辆减值损失。从民法理论上讲,受害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是合理、合法的。《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中规定的侵权损害对象不仅包括权利,而且包括权利以外的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益。
    车辆减值损失只要符合民法上损失的构成条件,能够作为一种民法上损失进行认定,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故车辆减值损失是一种属于民法范畴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就此主张权利,就侵权所致全部损失予以救济。对于车辆减值损失数额的认定,应依据法定的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来裁判,法官不得随意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