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我怀孕期间男朋友打了我,我身上沾满了泥,烟头发烫,所以我不知道是不是被铁垃圾箱敲了头脑震荡了,会被起诉被定罪吗? 如果我怀孕期间切老二的话,要判断掉多少孩子会负担什么样的费用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4-27 06:3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除特殊情况外男方是不准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话,不受禁止。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会综合各种情况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如果符合离婚的条件准予离婚,如果不符合或者调解和好,不准离婚。
  •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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