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家现在一个人借了十万元,用高利贷借了他。 但是他现在不正当地召集了200多万人逃走了,该怎么办呢?

其它
2020-04-26 22:2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高利贷不还,债权人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自己的债务,但是超过了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如果采用暴力手段催收,有可能会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涉及高利贷年利息超过24%的,超过部分的利息可以不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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