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离婚每月给孩子1000元抚养费。 我想问问你怎么不付抚养费

离婚
2020-04-26 16: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现在无法证明是恶意离婚!两个判决都进入执行程序,如果财产不够分配,我认为应当按比例执行。
  • 您好,由于抚养费的判决在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应先扣除抚养费后,除留必要生活费,其他收入是可被执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