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不抚养自己的孩子,生活从婆婆祖父养大了我,也就是说,他们没有结婚证,他们下来就是我,一点都不负责任,现在告诉他们,你能给我详细的信息吗,谢谢。

2020-04-26 10:55: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涉外婚姻办结婚证的,如果双方都是外国人,要求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只要他们具备《中国人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中所要求的证件,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可予办理结婚登记。但为了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可让婚姻当事人提供其本国法律在外国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

  • (1)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2.结婚证的事简单,但是离婚就很麻烦了。涉及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抚养费的给付,若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还有相关举证的问题等等。
  • 申请登记时,当事人须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 对上述证件齐全的结婚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和中国公民不属该规定中禁止与外国人结婚的人员,准予结婚,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