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离婚。我们有两个孩子。他在外面。他有三分之二的钱。如果他问我,但没有足够的证据,我能赢吗?

离婚
2020-04-26 09:56: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 婚外情以下证据有效:
    (一)“保证书”、“道歉书”等;
    (二)嫖娼事件被查处等材料;
    (三)单位查实职工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材料;
    (四)有过错方与第三者同居地的居委会或者街道办出具的证明,加之租房房东出具的证明双方同居的证人证言;
    (五)捉奸在床,要注意合法性。
  • 你好!收集好的婚外情证据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具有证明效力,主要体现在真实性、关联性及合法性方面。一般从实务操作中来说,不会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需要跟其他的证据结合起来使用,比如书证、证人证言等,达到提交人想达到的证明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