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王某向我借了五万元他的好朋友李某,他们关系很好,李某没有借钱给王某,但是我不能相信李某,所以王某借给我的债务要求王某还给李某,王某可以起诉李某吗,法庭上如实起诉这笔借款的经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单独起诉担保人的情形:第二十条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
法律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