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去年7月买的房子,买的时候开放商给了我2万美元的存款。 开了手写的收据,几天后把全额交给了我。 开出手写的收据,没有合同和收据。 后来多次去找,我没有住宅卡和住宅合同。 现在不能住在家里,也没有自来水。 到现在为止的大半年,都找不到开发商,连电话都打不出来,该怎么办呢

2020-04-26 08:30:29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项如下:
    1.房屋的性质,住宅用地是70年,商业是40年,有些人会打着住宅的幌子卖商业的房子。
    2.房屋的朝向,这个在自己选择好的朝向后在购房合同上也要看仔细。
    3.房子的面积,房子的面积是否和当时说好的一样,不要差个几平方的。
    4.房子的层高,一般的标准层高是3米,净层高是
    2.8米。
    5.房子的交房时间,这个要明确在合同上,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话违约责任是什么。
    6.是否水电气三通,这个也要明确在合同上,开发商一般都会明确的。
    7.办理产权证时间,这个时间是否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如果没有明确可以要求明确时间。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新政下怎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合同

    是否属于合法建筑

    查看对照自己的房屋建筑是否有产权证书,是否能对抗第三者的主张;若没有法定的产权证书的话,是否有规划建设许可证?是否有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有买卖合同?等等,并抓紧时间补办产权手续;
  • 房屋买卖时,会出现开发商找不到的情况,此种情况涉及的问题比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开发商找不到怎么办?可起诉处理,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 当发生找不到开发商的情况,可以去当地找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在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手续:   一手房:需要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发票过户确权审批表、评估报告。
      二手房:需要双方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评估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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