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已去世,金融机构贷款15万,在其中十万由贷款担保人付了,另一方让写个借条,改要怎么写

2020-04-26 07:41: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给别人银行贷款做的担保,需承担担保连带责任,无法免责。①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②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③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④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 我国《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此外,《担保法》第26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超过此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换句话说,对债权人要求担保人履行责任是有限制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权利,那么就视为放弃该请求权,之后再请求担保人还债的,担保人可以拒绝。
  • 一般申请银行贷款的担保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一,借钱打借条,不是打欠条。二,借款担保人不是开玩笑的,担保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借款人到期不还或无力偿还,担保人要负责偿还借款,然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三,借款欠跑路了,如果借款到期,担保人就必须要负责偿还借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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