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出生父亲去世后,母亲把我丢在祖父家,和哥哥的姐姐再婚,祖父10年前去世了。 两年前,我母亲擅自决定我的婚姻,把收到的礼金嫁给我哥哥生下,把我妈妈带的个人财产留给我哥哥姐姐,婚姻没有付给我钱,现在哥哥姐姐拒绝养老,他们要我履行养老义务是合理的吗?

2020-04-26 07:19: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有:

    ①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②人身权不可继承;

    ③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这是国家或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家属的物质帮助);

    ④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

    ⑤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意见》第六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