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用电动三轮车超车的时候,反向车道车没有逃跑,撞车的后视镜车失去了平衡,撞到行驶中的大型卡车的前头车是我的全责任,撞到行驶中的大型卡车的前头车不是我的全责任吗我用电动三轮车超车的时候,反向车道车不能避免,撞到后视镜车平衡

2020-04-25 22:13:09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由交警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1.事故负全责,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车辆都会投保交强险、有些车辆还投保了商业三者险,那么在发生事故时要记得和保险公司报警,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赔偿。

    2.因为都是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除特殊情况外,伤者管你要钱,你是不能给,你个人给定的钱由于没有发票保险公司是不能报销的。

    3.在积极处理的情况下,如果伤者法院起诉,你是第一被告,你的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然后法院审理后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损失,遇到情况一定要多和处理事故的民警及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驾驶员醉驾就已经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修正案
    (八)》的相关法律,事故肯定负全责并负责全部的赔偿,具体赔偿交警部门会有计算方法;再由于肇事方的故意延误而造成了受害者死亡,已经有故意杀人的嫌疑,至于证据指向方面还是需要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进行细致的收集和侦查才行。
      请注意这个车辆是在驾驶人醉驾的情况下发生事故的,也就是说驾驶人违法在先,按照惯例保险公司是不会进行理赔,具体保险公司参与赔偿与否还是要看具体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宜!
  • 机动车全责由交强险赔付一万元。剩下医疗费由三者险赔付,如果三者投保时保的金额低于剩下的医疗费,则超出部分要全责方承担赔偿。
    比如医疗费为7万,则70000-10000=60000,如果上三者时投保的是5万,则60000-50000=10000,这个一万要全责方承担。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
    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遵循以下程序理赔:
    第一,报警,由交警队根据事故现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比例,这是索赔的依据;
    第二,积极住院治疗,治疗终结后,依据治疗费单据,住院病案,诊断证明,用药明细,向对方索赔;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起诉的时候将司机,车主,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