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知道,我丈夫的外债超过了200万。如果他同意离婚承担所有的债务,难道别人不能要我吗?

离婚
2020-04-25 21:5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除非非举债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权人与举债人明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
    如果不具体上述情形,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合同具有相对性,除非债权人知晓并同意否则,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个不是以是否知情为准。是以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不用承担。
  •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
    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