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分居了三年,以前他打我,所以我要离婚,但他不同意。 因为我是外国人。 所以说回到家乡后没回来,现在同意离婚,但是要求我赔偿5万日元,说我不顾家人,我应该接受吗? 我们没有孩子

离婚
2020-04-25 19:5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不愿离婚,可由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两位离婚时,可以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额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解决。
  • 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对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婚后共同财产等事宜协商好,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去办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