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90岁的女人,结婚时19岁,家在黑龙江省,婚后,廊坊工作,有一个七岁的孩子,因为感情,现在想离婚,我们没有结婚证,我现在领着孩子,我想问,我可以在廊坊起诉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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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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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到当地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然后去法院起诉离婚。
因离婚起诉到法院,经过调解无效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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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是是没有办理结婚证没有还是丢失没有的,若没有办理结婚证的不用起诉离婚,直接分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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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