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工作中太辛苦,我申请办理离职提早了一个月,但加工厂没愿意,假如我到了一个月以后离开了,加工厂有支配权扣我薪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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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同工同酬支付工资,克扣工资的,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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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应照发。
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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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要如数发给你,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交医社保,并同时要求公司支付从入职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起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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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