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给加班费,如果不给加班费说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还有工资,这是违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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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即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
加班工资年底结算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
所以,加班工资应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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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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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加班费有四个途径: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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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