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温室大棚租赁户,我租的温室大棚起火,消防安全评定是外地人明火或外边电气设备造成的火灾事故,如今温室大棚的棚主告我管理方法不善,规定我赔付,关键是我不知道义务究竟是谁的,因为我不愿温室大棚起火啊!我是受害人,究竟是谁的义务啊!我租温室大棚就想问一下棚外是归我管吗?棚外的电气设备归属管,我租温室大棚水电费是棚主收的,义务究竟是谁的?

2020-04-25 09:3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火灾民事赔偿的原则  l 、全额赔偿原则。  2 、考虑责任者的赔偿能力原则。  3 、财产赔偿原则。  4 、其他赔偿原则。  
    (二)火灾损害民事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火灾事故发生后,有关当事人之间随之形成火灾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火灾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即为火灾损害赔偿主体。  
    (三)火灾事故民事赔偿的范围  1 、人身损害赔偿  火灾事故中的人身损害主要包括对生命权健康权的损害,对此,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范围,确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2 、物质损害赔偿  这里的物质损害指财产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是指被烧毁、烧损、烟熏和灭火中破拆、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每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应包括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它财产的损失。  3 、精神损害赔偿  在火灾这种极度恐怖的环境中引起的应激心理和生理反应会导致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应对能力瞬间下降,若这种应激状态持续下去,处于火灾中的人对环境的判断力和分析力会持续下降,更甚者会丧失理智,从而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火灾造成的绝不仅仅是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对于遇难者的家庭、灾难生还者、灾难现场的救援人员,乃至全社会,都会造成看不见的心理损伤。
  • 因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该由火灾的责任方负责赔偿。  对于具体的损失金额或赔偿金额的确定,可以通过经下三种方式来处理:  
    1、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金额。  
    2、如果受害方能提供受损的具体物品及相应金额的,则可以要求责任方根据相应的证据进行赔偿。  
    3、如果无法提供损失具体金额的,则可以委托物价部门对火灾损失进行估价,以估价结果作为索赔的依据。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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