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的户籍在男性,可是我的离婚证书丟了,(注,离异有二十年了。)想把户籍分出去,该怎么做。

离婚
2020-04-25 09:2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可以申请补领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另外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夫妻一方想要离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如对方也愿意,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若对方不同意,可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