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一方不知道的话,可以把房地产证明书的钱作为抵押,另一方还这笔钱吗?可以把房产证作为抵押吗

2020-04-25 09:21: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没有其他约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女方可以主张均分。同时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您好!房屋抵押贷款委托担保公司办理,流程和条件基本和银行是一样的,只是手续由担保公司跑。担保公司长期和银行合作,因此在利率,办理速度,放款上比个人去银行办要有优势。
    当然了,客户要承担一定的服务费啦。
    基本流程是这样:签订贷款合同--评估房屋--贷款审批--建委做抵押登记--放款
    时间: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
  •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从该法条可以看出,已经设立抵押的房屋如果转让,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否则不能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也就是说,如果银行不同意转让该房屋,那么买方无法获得有买方名字的房产证。
    所以你所说的业主唯一补偿只是可以拿到有买方名字的房产证是不可能存在的。你所说的买方拿到房产证可能是指拿到有卖方名字的房产证,只要房产证上没有买方的名字,那么买方就对该房屋没有所有权。
    那么我们就以买方拿到带有卖方名字的房产证对你提的问题进行分析。
  •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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