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了一笔金融贷款,后来发现利息太高,无法偿还。我想通过法律程序偿还。

2020-04-25 08:34: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借贷行为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期间如果不存在诈骗等犯罪情形,借款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借款人不能按合同偿还贷款,应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否则,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进行处罚,同时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本息。《贷款通则》第十二条贷款展期: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第六十九条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条等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一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四、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
    五、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
    六、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 利息过高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若双方明确约定的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已经支付的,可以要求返还。
  • 您好,超过法律规定利息的部分是可以主张无效的,如果是合法途径的贷款,建议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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