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承租方没经出租方愿意,将店面租用物转赠给第三人。可是收了第三方租金,算愿意了没有?

其它
2020-04-24 21:09: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门面转租签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首先先要征得房主的同意。
    2、转租合同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期限。
    3、水电费和物业费用在签合同前要提前结清。
    4、房子的破损情况都要写在合同内容上。
    5、押金问题要写清楚。
    6、要写清租赁物的名称、用途、地点、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以及租赁物的维修 等问题。
    7、其它要备注的注意事项写清楚。
  • 设备租赁可以转租。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补偿款。在出租人表现为租金收入,在承租人表现为租金费用。租赁业务的租金通常是在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谈判中根据资产的成本确定的,而且按时间计算,如每月租金若干。
    在经营租赁条件下,租金应考虑出租资产的折旧费、大修理费、日常维修费、租赁期间利息、保险费、税损以及出租方收取的手续费等因素。如果租约中规定日常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进行,则日常维修费不应包括在租金中。
  •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是否有效?转租条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就意味着未经房东许可不得转租,不得转租条款是租房合同当中的默认条款,除非有相反的约定,比如合同中写明承租人有权转租。由于因你违约而造成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解除,你要求赔偿装修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在利用范围内支付你相应的费用,就是说不给你支付装修费用,但你可以把你的装修拆除,但拆除不能毁损人家的房屋,造成损坏的你要恢复原状,房东不让你拆除的,应当给你支付一定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店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愿将 ___________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 __m2。用途:经营 ___________。

    一、 本店面年租金_______,每月月初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乙方同意预交押金___,租赁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以后年租金将随市场波动而波动。
    二、 乙方租赁期间应依法经营,不得随意改变门面用途。爱护室内设施,所发生的水、电、税务、物业等费用一切自理。对屋内装修不得随意拆卸。
    三、 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如乙方需转让或终止使用店面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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