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进户口没领结婚证为什么写了理由?

2020-04-24 20:43: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同居却没有领结婚证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 1、应该先带上当事人(收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再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及上述资料,去夫妻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3、如果当事人未婚的,只需要携带本人的相应资料即可,具体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1、未领结婚证,在法律上你们不能算是合法的夫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
    2、小孩的费用叫抚养费,不叫赡养费,赡养费是给老人的。小孩的抚养权并不是谁家有钱就归谁,一般是根据对小孩成长最有利的条件进行判定,具体判断标准见以下法律规定。并且就算由女方抚养,男方也要支付抚养费的,一般是按照收入的20%-30%,如果不支付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 小孩上户办理程序:
    (1)持以上材料报派出所、分局审批后,分局签发《准予入户证明》;
    (2)持《准予入户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户口登记部门每月向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新生儿户口登记情况。
    出国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回国后可在父母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所需材料:
    (1)国外所生子女《出生证明》;
    (2)父母及子女回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父母结婚证;
    (4)父母身份证明;
    (5)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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