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同母异父的亲妹妹!婚后就把户口迁移来到!两年前妈妈和异父都离逝了!如今就剩亲妹妹的户籍在农村,可是她还要完婚要把户籍迁走,那样家中就沒有户籍的人了!原先那土地使用权证全是爸爸妈妈的姓名一直沒有变更!假如我妹户籍迁走,我能不能享有土地使用权证呢?由于要再次变更姓名了!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做!感谢!

2020-04-24 20:38: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名称核准后,一般不能更改。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公司名称,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办理公司名称注销手续,然后再重新申请公司名称。《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必须成立满一年后才能变更名称,如果工商局有关系的话也是可以的。
    如果刚注册的公司发现公司名有一个字写错了,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更正。
    企业名称变更流程:
    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
    二、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三、工商局受理、发照。
    四、雕刻公章。
    五、质监局(代码证)受理、换照。
    六、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 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未到期政府要拆迁:政府拆迁会对你的房地产(房屋及所占有的土地)、室内装修、地上构筑物(包括水泥地坪,堡坎等等)都要进行补偿,当然是按当下的市场价值。总之就是,搬不走的东西就赔钱,能搬走的就会给一些搬迁补助费等。
    一般的现行政策会有一些奖励费,就是搬走很积极的有奖励,这一块不小哦,所以在补偿价格合适的情况下,早点搬没坏处。
  • 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后,上户口和正常的新生儿上户口的手续是一样的,和当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询,交齐材料后就可以办手续了。
      一般需要以下材料:如果是已婚人士收养,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出面。
    夫妻双方收养孩子,需要出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夫妻双方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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