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出售的房子收到了9000元的押金,如违约双平赔偿,但是没有全时写,对方一直拖延不给全部付款。

2020-04-24 13:21: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商业保理合同的标的为卖方在商务合同项下就截止于转让日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为保障保理商的权益,建议在该部分对转让标的的约定尽可能明晰,如将转让标的的范围扩展至应收账款本金余额及其自转让日起(含该日)产生的全部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定金、担保金、保险金、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同时限定商务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都不转让给保理商而仍由卖方承担。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房屋所有人反悔不按约定将房屋进行过户的,作为购房方可与房屋所有人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房屋所有人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