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未婚流产,可以享受多少天的流产?有没有享受流产的治疗?

妇幼权益
2020-04-24 11:21: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符合社保生育险的报下条件是: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报销的范围是: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原则规定是需要满一年的,但是每个地区的政策不一样,有的地区缴费没有连续交满一年也是可以报销的。所以建议您到当地社保局问一下具体详情。
  • 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

    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

    产假的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 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分两种情况讨论: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未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 流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符合计划生育多次流产的,根据医生假条,按病假处理:
    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