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久离异,人们合同书里写丈夫要闺女,我想孩子,可是闺女自小全是我带大的,如今两岁半了,昨日她父亲回来带她,她不愿和她父亲走,我还有将会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2020-04-24 11:1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只能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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