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丈夫的新房子是在我们结婚之前买的,还有一笔贷款,结婚之后,我丈夫要我借30万家庭贷款,这30万是我的嫁妆钱,我母亲签了一份礼物合同,只是给我,我丈夫的银行代金券的30万到公共帐户,如果他不还钱,我可以起诉?

2020-04-24 08:04: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需要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如果只有转账的记录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仍然可以进行起诉,但是胜诉的概率会降低很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赠与合同(contract of 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
    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 赠与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无论是哪种形式,如果经过公证,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不得撤销。  因为订立的合同经过公证,表明双方当事人对签订和履行合同是认真严肃的,对赠与人来说,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来决定是否签订和履行该合同,不存在考虑不周,或情绪冲动等原因。
    从公证的效力来说,合同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直接具有申请法院执行的效力。  所以,这种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这对于严肃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力,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财产权利关系的相对稳定是必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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