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网上签了贷款合同,他们把我的邮箱发给我,我签了合同之后。 我拍了照给你看了。 然后打电话说合同里有8%的合同履行金,得到了4000元。 我可以相信吗? 我已经转过他们2000圈了。 我现在让她退款。 她说她不会退款。 说我不付钱,我负担违约金的50%

消费者维权
2020-04-23 20:5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的合同成立既生效,所以贷款双方要是签订了合同,没有其他效力瑕疵,合同成立之时就生效了。如果合同当时约定了违约金,那就有。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从实际看,网上合同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一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60岁以下;
    二是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三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1.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视为过高要求调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